清
QINGMING
(资料图)
廉洁提醒
明
“清风和煦万物生,廉花浓韵沁人心”,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。清明节既是祭奠逝者表达哀思的日子,又是踏青出游的好时节。
为进一步严明纪律,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,防止节日期间滋生“四风”问题,积极倡导文明节俭过清明,切实做到明规矩、守纪法、强党性,电气化公司纪检部门温馨提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严守纪律、移风易俗、文明祭祀、安全祭扫,让清明节更“清明”!
廉洁小贴士,请您查收!
1. 严禁在私人祭祀扫墓、走亲访友期间接受下级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、住宿及赠送的礼品礼金等。
2. 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公司所属项目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,踏青旅游,探亲访友活动。
3. 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。
4. 严禁使用公款或由公司所属项目承担费用安排到风景名胜区、农家乐等场所吃饭住宿等活动。
5. 严禁借治丧、祭扫之机大操大办、收受钱物。
6. 严禁借祭扫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。
7. 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发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或其他福利。
8. 严禁使用明火、乱扔烟头、焚香烧纸、燃放鞭炮等违规祭扫用火行为。
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,严守廉洁自律规定,自觉抵制不良风气,文明祭扫,做清明时节的“清廉人”。
违纪举报电话:
010-61842631
违纪举报邮箱:
xf_dqhgs@cfhec.com
策 划丨审计监督部
供 稿丨王淇
编 辑丨王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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